被登革热咬后的伤口,主要是根据病情程度来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一般可分为I级暴露、II级暴露、III级暴露,以及IV级暴露。
1、I级暴露:主要是指接触或处于可能被登革热病毒污染的环境中,而出现的伤口。此时,伤口中并不存在病毒,所以不需要进行特殊处理,使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伤口即可;
2、II级暴露:是指皮肤表面存在开放性伤口,但伤口表面已经结痂,或者伤口在愈合过程中出现结痂,但并没有破裂。此时,需要将结痂清除,并进行消毒处理,比如使用碘伏、酒精等消毒剂,清洗伤口,以防止出现感染;
3、III级暴露:是指伤口已经受到了污染,同时伴有出血、疼痛、肿胀等症状,此时有较大的几率会感染到病毒,所以应及时进行伤口的清理、消毒,并进行疫苗注射,以预防感染。若伤口较大,或者创面较深,则需要由医生进行清创处理,并进行缝合包扎;
4、IV级暴露:主要是指被登革热病毒污染的动物咬伤、抓伤,或者是实验室工作人员等,在接触到受污染的动物或动物的排泄物、分泌物后,而出现的伤口。此时,应根据暴露等级来决定是否进行预防性疫苗注射,可在暴露前进行预防性注射,也可在暴露后进行预防性注射。
在被登革热感染后,大多数患者会出现发热、头痛、皮疹、淋巴结肿大等症状,而部分患者也可无明显症状。由于登革热主要是通过蚊虫叮咬进行传播,故建议患者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持环境卫生,并要注意个人卫生,经常洗澡、勤换衣物,在外出时要戴好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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