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为0,即既往未感染过乙肝病毒,该项指标并不能判断是否感染,需要结合乙肝五项中的其他指标,以及患者的临床症状、既往病史等进行综合分析,单独通过核心抗体指标通常不能判断病情。
1、既往未感染过乙肝病毒:如果其他指标均正常,且肝功能化验正常,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为0,则表明患者既往未感染过乙肝病毒,但也并不代表没有感染过乙肝病毒,因为乙肝病毒感染后会刺激免疫系统,最终产生保护性抗体。对于此类人群,建议完善乙肝疫苗接种,产生乙肝病毒的表面抗体,在接触乙肝病毒时,可避免感染;
2、感染过乙肝病毒:如果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为0,同时存在乙肝表面抗原、乙肝e抗原或乙肝核心抗体阳性,则考虑为乙型肝炎病毒感染,也就是常说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乙型肝炎病毒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建议患者进一步完善乙肝病毒DNA、肝功能、肝脏B超等检查,评估病情。对于肝功能正常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一般不需要特殊治疗,定期复查即可。如果肝功能不正常,尤其转氨酶超过正常值上限的2倍,则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常用药物有恩替卡韦、替诺福韦等。
对于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建议避免与他人共用餐具或洗漱用品等,以免传染他人。此外,建议保证充足的睡眠,避免熬夜、过度劳累等,有利于维持肝脏的正常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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