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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歧视何时了?

2010-03-28 07:40:0039健康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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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家住建设路的小洁,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毕业于南方某师范院校,现在是一所小学的老师。经过多次沟通,她终于同意与笔者见面,并袒露自己的心声。

  “有病就赶快到医院里看去,找工作时可不敢和人家说,说了谁还敢要?”在市区向阳路经营一家便利店的张大爷说,“像你们这么年轻,能有啥病,只要你自己不说有乙肝,谁能知道!”8月25日上午,笔者来到向阳路人才市场,在门口张贴招聘广告的信息栏,找了几家用人单位的招聘电话。在人才市场一侧,我们用向阳路边一家便利店的公用电话,拨打了几家用人单位的招聘电话。当我们在电话里介绍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时,坐在店内的张大爷本能地把头扭向了一边,与笔者拉开了距离,但还是对笔者说了本文开头的一席话。

  “要么作假,要么失业”

  家住建设路的小洁,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毕业于南方某师范院校,现在是一所小学的老师。经过多次沟通,她终于同意与笔者见面,并袒露自己的心声。

  “自从查出乙肝,我的生活就全变了。”2000年,小洁(化名)上初中,学校组织体检。“那时候,我连‘大三阳小三阳是什么都不清楚,只知道是一种‘传染病’,如果说出来我就不能上学了。”小洁的学习成绩很好,当年中考成绩超过重点分数线十多分,却没能接到录取通知书。“爸妈愁得头发都白了,舅舅到处帮我联系学校。虽然费了很多周折,最后总算上了高中。高考体检也是一关,舅舅又托关系,也勉强过了。”为了上学,小洁和她的家人选择了隐瞒,隐瞒自己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身份。“我也没办法,总得上学吧,只能这样。”大学毕业后,小洁回到临汾,本想呆在父母身边,找份工作,结果就业路上依然充满坎坷。”“我早就没什么远大的理想了,只要能有份稳定工作就行,别的同学要么考研,要么去大城市闯荡了,我可倒好,成天换工作,无奈之下还得伪造体检证明”。

  小洁找过很多工作,投简历时,她对‘乙肝’从来不敢提,可还是会被发现。“在一家私企当文秘的时候,一个同事发现了我的‘秘密’。我求她千万别让领导知道,还告诉她一般接触是不会传染的。结果她还 是说了,没过两天我就被辞退了,理由是工作态度不端正。后来,这个同事来找过我,觉得挺对不起我,这种事我早就习惯了,也没什么,都是怕传染呗!可是,全国有这么多病毒携带者,要是真那么容易传染,岂不是比‘非典’还恐怖了!”毕业以来,小洁已经换过不下十份工作了。可一旦知道她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用人单位往往都是百般刁难,几天之内就会以各种理由辞掉她。“我们不需要这么多人了”、“你工作完成得不符合我们的要求”。现在,小洁是一名很优秀的教师,对于这份工作,她满怀歉意地说:“这个工作算是‘骗’来的,体检是靠作假才过的关。要么作假,要么失业,我总得生活吧!”

  “冒不起这个险”

  今年5月23日,本来是尧都区的小荃(化名)和男朋友结婚的日子。可是,乙肝“小三阳”无情地粉碎了她的幸福。

  “我们都准备结婚了,我觉得应该告诉他,一开始,他说不介意,还说不会因为这个就离开我的,后来,他跟父母说了,他父母坚决反对,说什么也不同意我们的婚事。他妈妈说自己就这么一个儿子,不能娶个病人回家,他们没能力照顾我一辈子,冒不起这个险,叫我以后就别缠着他儿子了,还祝我幸福呢。”“我还能说什么?认命呗!从我查出来乙肝到现在,生活就没顺利过。如今这种状况我也想到过,可没想到现实如此残酷,真是没办法……”

  “不能让公司负责”

  为了进一步了解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情况,笔者以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名义进行了一些求职尝试。

  一位自称是某保险公司业务主任的刘女士主动与笔者搭讪。以下是我们的对话。

  刘女士:有没有兴趣尝试一下保险推销员?笔者:做这个有什么要求吗?需要体检吗?刘女士:不用,直接来考试就行。

  笔者:那我有个同学,挺适合干这个的,就是身体不太好,能去试试吗?刘女士:咋了呢? 笔者:有乙肝。不过没事,只是病毒携带。

  刘女士:那…那他是咋呢?这个病是不是容易传染呀?笔者:家里人有,遗传的。

  刘女士:那他身体能行吗,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吗?笔者:能行,只是病毒携带者,跟正常人没有区别,健康着呢。

  刘女士:那让他来试试吧,不过得先跟公司签个保证书,保证以后工作的时候发病了,不能让公司承担医药费。

  笔者:这种保证书不是违法的吗?再说了,让人家干活,人家生病了还不管,这合适吗?刘女士:那像这样就没办法了,公司也嫌麻烦嘛!笔者了解到:2007年5月18日国家劳社部出台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中就曾指出,“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可是,又有几家单位真正为弱者撑起一片天呢?

  不被承认的歧视

  近日,在鼓楼广场附近,笔者针对“乙肝歧视”这一话题,对一百多名市民进行了随机调查,结果显示:只有三成左右的被调查者了解乙肝的传播途径,不到20%的被调查者可以接受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共事。对乙肝体检成为入学、就业的门槛一事,大部分人都是即表示同情,又表示不能接受自己的同事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对于“歧视”说法,有七成的被调查者表示不赞同。但当面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时,人们会本能地趋利避害。

  “我不觉得这是歧视”,家住鼓楼西的孟大爷说,“那还是害怕嘛,要是他发病了咋办?要是传染上了不就麻烦啦?还是得小心点。咱为咱自己考虑呢嘛,哪还管得了啥歧视不歧视的呢!”“无所谓嘛,一般接触又不会传染。”出租车司机小王说,“你既然同情人家,为啥不愿意和人家一起工作了?这还是歧视嘛,对吧?人们自己不愿意承认,谁愿意说自己歧视别人,面子上过不去么!” “社会上很多人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抱有偏见,甚至歧视,以至于谈乙肝而色变,这是因为人们对乙肝知之甚少的缘故。其实,跟一个乙肝携带者同事在一起,一般在工作中,包括共用计算机,键盘或是一起吃,同宿舍,一起睡,甚至共用一个厕所,只要无血源暴露的情况下,也就是说乙肝携带者没有流血而你又没有皮肤黏膜破损的情况下,是不会引起乙肝传播的。从某种程度上说,乙肝问题已不仅仅是个医学问题了,而是个社会问题,我们全社会都应该关爱这个群体,给他们一个生存空间。”一位医学专家说。

  “肝胆相照”论坛上的一段话,说出了很多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心声:“也许无法从心理上消除人们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但是完全可以在政策上消除乙肝歧视。任何歧视都不可能完全消除,性别歧视、种族歧视、艾滋病歧视等依然存在,但政府却可以消除在入学、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壁垒,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正常生活。”日前,卫生部公布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这也许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生存环境改变的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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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吴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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